他初三作文(1)
他是一个伟大的劳动者。生就一副短小精悍的身材,步子轻快不失稳重,从头到脚散发着简朴,同一个普通人一样。在他身上看不出一点文人与贵族该有的气质,但他却是19世纪俄国著名的文豪,他就是列夫·托尔斯泰。
长髯覆盖了他的面庞,就好像要将他的五官藏起来,干瘪的额头像是被揉皱的纸,没有一点光泽,让人想要去抚平它,却无法抚平。黝黑的肤色让他看起来并不好看,所以他干脆也不修剪胡须了,任凭须发在头顶肆意生长,胡乱的堆着,如同热带雨林般茂密。这样不修边幅的形象,让人无法猜想他是怎样的人。如此平凡却又不羁,让我欣赏。
让人难以想象的是,这样一堆枯草中,竟藏着一对闪闪发光的珠宝。像藏在乌云后的月亮,隐隐约约的,透着遮盖不住的光芒。“托尔斯泰的眼睛里有一百只眼珠。”这大概是对他眼睛最真切的描述了。他的眼睛像匕首般锋利,教会我们认真观察世界,细细洞察事实,看透这世间的所有真相。他的眼睛又像是一支箭,又快又准,直直刺入你的心窝,让你无法逃脱。像受审的犯人,任何虚伪的谎言都不会逃脱于这双眼。像是寻找猎物的老鹰,任何一个细小的事物都不会被漏掉。他的眼睛像是一盏明灯,照亮了前方的路,指引世人走向前方。
我欣赏他写的每一本书,每一句话,我将它牢记心中,将它细细品读。这样一个看着土头土脑的俄国人,造就了如此大成就,带领着我们走向知识的大门,他已经为我们铸造好了一座座知识的大楼,等待我们走进全新的世界。他教会我们用简陋的外表来隐藏强大的内心,用破旧的盔甲,来保护华丽的珍宝,尽管没有华丽的外表,但总会有人欣赏。
我最欣赏他,平凡的外表,铸造不平凡的人生。
他初三作文(2)
一个圆圆的脑袋,小小的眼睛中却充满朝气。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,樱桃似的小嘴挂在脸上。你知道他是谁吗?哈哈,他就是潘韬宇。
他,可是班上有名的`“幽默大王”。记得一次科学课上,陈老师正在给我们上地球的原理这一课。只听陈老师问道“同学们,你们知道地球为什么是圆的吗?”“因为地球有个球字啊。”潘韬宇回答。陈老师顿时很是无奈,对他说:“那你长得这么圆,就该叫潘球啰!”顿时,全班哄堂大笑起来。因此,这个外号就诞生了。
其实呀,潘韬宇还是我们班的“开心果”。记得前年艺术节上,他表演了一段节目――淑女和女汉子。只见他头戴假发,两个小辫极为可爱。从远处看,说不定还以为真是个女孩子呢!还别说,他把这两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――淑女的娇气,女汉子的霸气。就拿“吃面”这个事例来说吧。演淑女时,只见潘韬宇左手轻轻拿起一个碗,右手轻轻拿着一双筷子,漫条斯理地夹起一根面放在嘴里。还说道:“从北京坐车到上海,正好把这碗面吃完”。而演女汉子时,那可叫个豪放,一只脚踩在凳子上,便狼吞虎咽起来,吃完了,一抹嘴,还说了声“完事!”惹得同学们欢笑不已,老师们也不禁发出啧啧地感叹:演的好!演的好!
课余时间,他是那么的幽默风趣,但有时,他也是那么的认真。比如在语文、数学课上,时常能听见他响亮的发言声;做作业认真仔细,常常成为同学们的范本;他还写出了一手好字,不但端正、整齐,还带有笔锋,潇洒有力;担任副班长的他也热爱集体,还能将班级治理的十分有序。
另外,他还是个体育爱好者,足球、篮球、乒乓球个个都是他的拿手好戏,特别是乒乓球,经常能获得区里、市里的奖项。
这就是潘韬宇,多变的他,有时幽默搞笑,有时一本正经,是不是很有趣呢?
他初三作文(3)
从小到大,我一直很黏他,很爱他。因为他会想方设法的逗我开心,他是我的“开心果”!
但我从未知道他的过去经历了什么,直到那次与他畅谈之后。他说,小时候家里穷,八个兄弟姐妹互相扶持,衣服是一个个轮流着穿的。迫于生计,十三岁的他早已学会了顶天立地、早已知道了自己身上所背负的重担。他的妈妈长年卧病不起,他的爸爸在外打工挣钱,他的哥哥姐姐们努力学习,他的弟弟妹妹需要他尽心照顾,“做饭,砍柴,洗衣服……”俨然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。他还说,不到十四岁的他辍学了,去了离家很远的煤矿上班,几十斤的煤需得他起早贪黑来搬完,恍惚间,我的脑海浮现出一幅画面:一个瘦小的身躯,一张黝黑的面孔,一身被煤渣弄脏的单薄衣服。或许,我根本无法想象,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有多么坚强,更令我惊诧的是,厄运也在向着他悄悄靠拢。他不小心上错了拉煤车,就在被司机拉向未知的地方时,他竟做了个大胆的决定——跳车,驰骋的大卡车上,一个是瘦小的身躯,毅然决然的跳下车来,滚落了好些路,满脸的鲜血占据脸庞,满地的鲜血缓缓流向路旁。即使如此,他还是站了起来,强忍着剧痛撑到了家门口。终于,他倒下了。因为当时医疗条件的限制,仅仅几针的缝疗,几篇纱布的包扎,他又去工作了。听着他表面风平浪静的说着,我知道,他的心里早已风起云涌了。我哭了,有点撕心裂肺。我发誓,从今以后,我来保护他。
然而,前不久他出事了。在一个十字路口几乎要跟一辆大卡上相撞时,他急速刹车,倒在了路旁那一大滩泥水里。但他同样像以前那样,勇敢的站了起来,吃力的抬起电动车,硬撑着跑了好些路。当他的电话打来时,当得知他受伤的消息时,妈妈满脸苍白,瘫软在地。我懵了,大脑甚至一片空白,还是妈妈最后清醒过来,拉着我发疯似的冲向了事发地点。远远望见,他那头乱蓬蓬的头发,那身脏乱不堪的棉衣。我顾不得车水马龙的街道,冲向了他。走近一看,一张憔悴的面庞,一处触目惊心的血泡撕扯着我的心,那一刻,我才知道,自己有多么的爱他,豆大的泪珠毫无征兆的流了下来,我紧紧的抱住了他……
后来,听他说,当他看到我和妈妈的那一瞬间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但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,他逼回了眼泪。
我从来不知道,因为他,我的心脆弱了,好似一只在秋风中瑟瑟发抖的枯叶蝶,徐徐坠落至地。但是,爸爸,您永远是我心中那座巍峨耸立的大山,您永远是我此生永不变的挚爱!
初三:佳敏
他初三作文(4)
我爱他,是他给予了我生命,给予了我爱,给予了我想要的。
每天清晨,我坐着他的电动车前往学校,冬日的寒风吞噬了我们,我冰冷的脸庞贴着他那温暖的肩膀,给了我依靠,给了我安全。
在我的印象里,他是严肃的,缺少笑容,也不擅并表达他的感情。所以,我害怕和他说话,总是避着他。
我安静地坐在他身后,寒风毫不留情的吹向我们,把我们当作它清晨的第一个猎物,我冷的发抖,娇小的身体蜷缩在他的背后,瑟瑟的发抖,他似乎感受到了他背后有那么些微微的颤抖,淡淡的问了声“冷么?”我轻轻的答“呵呵,不冷。”声音中夹杂着颤抖,他好像感受到了什么,将他的大衣脱下来披在了我的身上,把我包裹的牢牢的,而他,依然坚毅地往前行。冷风钻进了他的棉衣,不停地拍打着他的脸孔,无情地侵占着他的每一寸皮肤,将他炽热的臂膀化为它的领地,变得冷血。渐渐地,我瞥见他的脸孔变得苍白,我小心翼翼地搂住他的腰,想要给他带来一丝温暖,但好像还是无济于事,这段去学校的路程,似乎变得漫长,好像永远走不完的路,没有尽头。
夜晚,我被连续不断的咳嗽声惊醒,他,病了,病的好严重,那一刻,我心潮澎湃,再也忍不住了,我压抑着我内心的情绪,走到他的床边,说了声“没事把?”他只是淡淡的笑了一声,我跑回房间,哭了起来,顿时,我感受到了他原来是用那样的方式来爱我,我明白了我曾经的无知,曾经的自以为是。
他初三作文(5)
秋天到了,红色的枫叶落在渠边仿佛为“满脸皱纹”的路面增添一丝光泽,鱼儿懒洋洋的在水里游着,青蛙则一动不动的待在荷叶下闷叫,渠水与这大自然的音符弹奏在一起形成首优美、婉转,动听的歌。歌里唱到:“人生的希望在前面,不要放弃,胜利就在前方!”踏着红色的枫叶,我和他一起散步,枫叶发出:“莎、莎莎”的声音,使人感到凄凉,这时一阵清风吹过树上的枫叶一片片悄然而至,如同化疗完的人一样,头上无一丝头发,看到前方,仿佛是一条毫无尽头的路,一阵阵凄凉油然而生。
小时候,我们一起疯,一起玩一起摘尝田里西红柿的味道,一起将长袖衬衫裁成短袖。一起哭,笑。在我无助的时候,你仿佛象一位天使般为我指点迷津。想到这里我眼前浮现出我们在雪地里玩耍的情形:“下雪啦”我高兴地说,一眼望去白茫茫的一切,银装素裹。小溪,小河都冻住了,宛如一个硕大的滑冰场。“哎呦,是谁扔了一个雪球灌了我一脖子的雪”我发抖得说。他过来帮我用手捡尽脖子里的雪看着他冰冷的手,顿时一股暖流油然而生。“你去拿胡萝卜、你去攒雪球,你去找树枝”我大声呐喊到。不一会儿雪人就完成了,望着洁白的雪人,再望望通红的手,心里温暖了起来。有一幅画面泛起了:“走,我们去踢球”他说。“好哇”我激动地说。不一会儿汗水从额头流到脚底,他说:“我休息一会儿,你先踢。”我独自踢球感觉很无聊,就使劲踢了一下,谁知刚好踢中人家玻璃,“唉,又闯祸了!”当我准备跑的时候他拉住我说:“做了坏事就想跑?我们就在这里等待主人的到来!”过了一会儿主人回来了,正当我准备开口的时候,他拦住了我对主人说:“叔叔,对不起!我们打碎了您的玻璃。”话音刚落主人抚摸着我们俩的头说到:“你们这么诚实,懂事叔叔怎么会怪你们呢?正好我这玻璃也该换换了。”虽然我们不是兄弟,但我们情同手足,又与亲兄弟相差多少呢?在我成长的道路中你就是我的导师,我的知己,我的伯乐。
他就是我的好兄弟,他是我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。但不幸的是他在几年前因为白血病而亡,做化疗是他掉光了所有的头发,我真想把我的骨髓捐献给他,但是我的却配不上型。写到这里我的眼泪像掉了线的珠子般一颗一颗滚落下来,面对他这样而我却束手无策,无能为力。最终他被白血病这个病魔夺取了宝贵的生命。再也看不到他脸上洋溢昔日的笑容,但是他在我的心底留下了深深的烙印,臧克家的《有的人》里说过:“有的人死了,他还活着。”是啊!虽然肉体不在了,但灵魂永远保存在了我的心里。顿时我打开窗户呐喊:我永远记得你初三优秀作文1100:记忆深处的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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