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简介
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--济南市,创建于1946年,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。60多年来,三迁校址、十易其名,为革命战争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。
学校职责
(一)全面负责在职民警培训的教学、管理、科研和后勤保障。
(二)负责各类培训班次教学内容安排,协同有关教学部门组织实施并进行质量监控。
(三)负责各类培训班次的学员管理。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学院的有关规定、制度,保证正常培训教学秩序。
(四)负责管理和维护教学、训练用教室、场地和相关设施。
(五)负责管理干训服务中心,为各类培训班提供住宿、餐饮等后勤保障。
(六)制定在职民警培训教育训练专题研发、现场教学、兼职教官等管理办法,组织干部培训科学研究。
(七)完成省公安厅下达的各类在职民警培训任务。
(八)承担全国首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基地的日常工作,完成基地培训任务。承担公安部有关部、局交办的相关培训任务。
(九)承办函授教育,负责各类成人教育事务。
(十)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师资力量
山东警察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、知识结构、公安专业结构、职称结构较为合理,能够适应公安本、专科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学管理队伍。现有教职工644人,专业技术人员527人。其中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9人(二级教授2人),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90人,教职工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有329人,博士学位的有14人。
成考招生专业
1 | 治安学(专升本) | 专升本 | 理工类 |
2 | 侦查学(专升本) | 专升本 | 理工类 |
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,山东警察学院形成了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,坚持政治建警、政治建校,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公安实际工作,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,坚持从严治警、从严治校,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,已成为山东省培养公安警察高级专门人才的学府,在职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和公安警察科技研究中心。